 |
|
|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其性质为采购代理机构和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采购事宜。主要职责为:
(一)按照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定流程,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二)负责研究制定项目集中采购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负责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五)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六)负责办理各部门委托采购事宜。
(七)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
(八)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送集中采购统计信息。
(九)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
(十)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政府采购事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