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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路由器、服务器、磁盘阵列、网络交换机、打印机、复印机(含速印机)、传真机、投影机(含视频展示台)、嵌入式、分体式空调机、照相机、摄像机、▲复印纸、▲胶版印刷纸、▲办公用再生纸制品和▲公务车辆的保险等内容的采购,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行协议采购网上供货,从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集市通过议价、反拍、团购方式竞价采购;凡带▲的项目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从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集市直购。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市级预算单位上述内容的采购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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