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专稿
  
        

开拓创新、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全面推进
--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5年回眸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采购,由于政府采购性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占有极高的比例,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率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政府采购一直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从1996年开始,以集中采购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模式首先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试行,徐汇区从97年开始,首先由财政部门在医疗设备采购中试行了招投标采购,并在1998年正式启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自98年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以来,徐汇区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增后存、分步实施"的总体工作思路,实现了由试点初创到全面推进的重大转变。经过5年的努力,徐汇区政府采购的框架已初步确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日渐完备,监管机制已初步确立,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建设取得了进展,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政府采购的实践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政府采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已拓展到了二级预算单位;采购的范围、品目日趋多样化;采购规模出现了快速增长;政府采购部门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政府采购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府采购实践取得丰硕成果。

1、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推进,已经成为徐汇区"依法治区、依法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徐汇区的经济和各项事业迅速发展,财政收入连年实现较高速增长,而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相对滞后,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差距逐步显露,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作为财政改革的重点方向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之一,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领导、区政府采购委员会曾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问题,听取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

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区财政局紧密配合,发挥合力,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财政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区"依法理财"的重大举措,围绕区中心工作大力予以推进。《政府采购法》与《预算法》、《会计法》的贯彻执行互为依托、互相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支出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采购已经成为构筑区公共财政框架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98年以来,徐汇区广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大大增强,积极主动配合区财政局和采购中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使用财政资金,依法实施采购行为的观念深入人心,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现象已经大为减少。政府采购工作与部门预算相结合、与预算信用等级相结合、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施政目标相结合,能级不断提升,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实践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反响良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厂商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政府采购工作已经成为构筑徐汇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环节。

经过5年来的努力,徐汇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形成了"上下合力、各方参与、依法采购、提高效益"的良好格局,并成为徐汇区"依法治区、依法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

2、采购规模和范围同步拓展,政府采购能级逐步提升。

随着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推进,5年来政府采购规模得到了长足的进步,2002年采购金额突破了3亿元大关,首次达到了3.01亿元的规模。在全市各中心城区中,徐汇区的政府采购金额也始终名列前茅,目前仅次于浦东新区和虹口区。

在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徐汇区的政府采购范围也得到了同步的拓展和深化。在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范围方面。政府采购目录不断规范完善,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品目已扩展到目前的三 大类14项,采购项目已由单一的电脑、空调等常规货物逐步扩展到计算机网络、加油、保险、工程等,并继续得到拓展。目前,通用办公设备的定点采购范围已经由原来的电脑等3类扩大到9类,基本涵盖了预算单位的日常办公需要。2001年对公务用车的维修、加油和保险统一实施"三定"的定点管理,目前已包含全区公务车辆的80%。在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扎实推进的同时,积极探索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1999年首次在业余大学加层的基建项目管理中实行招投标,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2001年制定了《徐汇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工程类项目实施专业咨询、专业管理,成效显著。在2001年区医保中心的内装修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了套餐管理的模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托专家的专业技术力量,从"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抽选来自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上海室内装饰公司、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4位专家,参加工程项目开标评标会。在确定施工单位之后,还配套实施施工监理委托、造价咨询委托。通过加强协调,召开工作例会,使得采购方、监理方、咨询方共同解决好施工进展中的各类问题,把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关。2002年,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金额已经达到了14514万元,占采购总额的52%,有力推动了徐汇区政府采购规模的拓展。

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单位方面。随着政府采购宣传和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逐年上升。98年政府采购工作刚起步时,仅局限于一级预算单位,而目前已经从一级预算单位逐步扩大到包括中小学、地段医院、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在内的269家预算单位。

3、采购手段日趋完善,效率进一步提高。

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需要完善、高效的采购手段,5年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不断探索创新,以提高效率、提升质量为目标,建立了一套务实高效的采购手段。一是采购方式立体化。对采购频次高、需求面广、通用性强的项目,实行定点采购,较好地解决了同类货物重复采购的问题,提高了采购效率。对于常规货物,从最初单一的询价采购发展到目前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定向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为辅的多种采购方式并存,并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类型、金额和时限等不同情况,合理采用,规范操作。对专业性强、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注重发挥预算单位原有的采购优势,积极采取联合采购、委托采购等形式实施。通过实施灵活、合理的采购方式,有力的推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如2000年,对公务用车公的维修、加油和保险的政府采购实施定点管理,既规范又高效,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获得良好反响,"三定"管理刚一实施,又有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主动要求纳入定点管理。针对本区卫生事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基建项目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情况,2002年区采购中心率先将全过程造价咨询模式引入了八院、日晖医院和虹梅医院等项目。通过借助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实施动态化管理,在项目经费有可能突破前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实现了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可行性的"双优"。

二是采购管理信息化。对内建立区政府采购项目数据库,将各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按采购内容、采购方式、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分类汇总,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质量。对外通过网站、信息发布会、书面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为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更为优越的选择空间。同时建立健全商品和供应商信息库,加强与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供应商的联系,充分获取市场信息。2002年,在徐家汇天桥自动扶梯的政府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中心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在预算单位的配合下,从众多品牌和供应商中选择了德国蒂森公司的产品。该项目以其创新的设计理念、完善的结构和便利的设施,成为本市首个获得"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的政府采购项目,同时采购金额由原先的500万元下降到310万元。

二、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增强。

1、强化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由于在财政支出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徐汇区每年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都在5%左右,2002年共节约资金1627.5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对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程度的推动作用也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支持了部门预算和国库直拨等财政改革举措的实施,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已经逐步成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支付,规范了预算支出方式,有效地制约了各单位自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保证了政府采购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2000年,徐汇区设立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专户",通过统一拨付采购资金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当年即有1658万元资金纳入了专户管理。2002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与区财政局密切配合,通过财政预算信息管理系统直接生成政府采购预算,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科学的预算管理与规范的政府采购互相促进,推动了区政府采购效益的显著提升,5年来,徐汇区集中采购的金额大幅上升,显示出徐汇区政发采购的规范程度和采购效益正在不断提升。

2、有效地促进了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以及采购制度的日益健全,政府采购的制度规范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方便了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也使过去单位采购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有效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范了腐败行为的发生。5年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着力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采购氛围,通过切实贯彻制度、加强监管,有效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支出过程和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进一步发挥了政府采购工作源头上防止腐败的积极作用。2002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会同区监委,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10户单位实施联合抽查,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定的单位和情况,上报有关领导。在日常管理中,依托政府采购监督员的力量,加强对广大预算单位的宣传监督,形成了社会各界支持政府采购加强监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预算信用等级评定的重点方面,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规范与否,直接与单位的信用等级挂钩,大大提高了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政府采购的监管优势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形成完善。

1、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和规范、科学运作的重要基础,5年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重视并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之初,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于1999年及时制定出台了《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并在区财税审工作会议上由区政府转发到各预算单位,为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内及时制定了《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业务操作、岗位职责、方式程序和书面资料"四个规范"。2001年根据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需要,及时制定了《徐汇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在下发前广泛地征求了预算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与财政预算管理结合,2002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严肃性。

2、廉政透明度建设扎实有效。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也非常重视自身的廉政建设,不断增强自身工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一手抓完善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机制。每一次重大的招投标活动,都主动邀请区纪监委等部门参与,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体现"阳光采购"。2002年,邀请区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有关同志,组成了"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一手抓内部廉政建设。在《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采购、管理、验收、拨付"四分离,实施两人共同采购制,重要工作环节实现互相牵制监督。日常加强廉政教育,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现象,5年来工作人员累计上缴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79件,价值近9000元。

3、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政府采购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和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在开展后,徐汇区于1999年成立了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配备到位,形成了完善的委员会、采管办、采购中心的三级机构。制定了工作纪律和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了三级互联、各司其职、便捷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采购管理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审议有关政策和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协调各部门工作,加强指导。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管理机构,认真履行审核、管理职责,加强监督。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行为,保证行政效率,真正实现了政务与事务分开,监督者与执行者分离。在完善机构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工作人员不仅具备财政、财务管理知识,还必须具有专业的采购技巧、经济法知识和商品质量鉴定能力。根据工作需要,2001年区政府采购中心还专门从同济大学引进了一名具有房产估价、招投标代理资质的工程管理专业人才,为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打好了基础。

4、宣传力度逐年加大。5年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一直将宣传工作作为深化工作内涵、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根据不同工作阶段转变完善宣传侧重点。至2002年,徐汇区已连续3年召开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宣传落实下一年工作重点,使广大预算单位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方向趋势。2002年首次召开"政府采购工作表彰大会",将6家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评为先进单位,带动其他单位工作的开展。针对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早作准备,在2002年作了大量工作,邀请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法》讲座,反响良好。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还利用区政务网、印发政府采购专刊、上门宣传等方式,积极主动的扩大政府采购的知晓率、理解率。印制了《徐汇区政府采购指南》,发放到全区每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手中,系统、全面的介绍政府采购工作。《中国政府采购》、《中国财经报》、《上海经济报》、《徐汇报》、区有线台等媒体均刊登、报道了5年来徐汇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动态和重大事件。

四、5年来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1、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提高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能级的先决条件。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了5年,但仍然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在探索实施的过程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迎难而上,遵循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中总结出自己的运作方式与操作规程的方法,通过应用新手段、新方式来加速提高徐汇区的政府采购水平,许多工作在全市各中心城区中走在了前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采购部门先后实行了5种采购方式,较早地引入了定点采购、定点服务等高效率的采购方式。较早地将工程类项目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快了政府采购规模增长的步伐。探索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将政府采购管理同财政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一体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率先在全市各区中引入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造价咨询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2、寓管理于服务,是顺利推行制度、提高采购质量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的纽带,从最初的不被接受,到逐步被认可和深得人心,与政府采购规范的运作方式,高扬的服务意识,廉政、文明的采购作风是密不可分的。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一直以清正廉洁、敬业高效,树立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为宗旨,在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积极树立服务意识,主动寻求预算单位的理解配合,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合力。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资源配置,从管理上要质量,在服务中显效益。对于预算单位的委托,无论采购项目和采购量的大小,坚持同样的服务标准,执行同样的工作程序,抓好采购过程中每一环节的业务流程和运作工作。采购前主动与项目单位沟通,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聘请专家论证采购项目的可行性,为采购单位出谋划策;采购中尽量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科学评标。如通用办公设备的定点采购实行了"72小时承诺制",方便预算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实施检查,落实"一车一卡"管理措施,提高定点厂家的维修质量,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需要。

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保障。在政府采购的实践中,徐汇区较快地建立起了完善的三级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区政府建设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动了全区政府建设采购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在工作中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协调好政府采购管理、实施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得以顺利推行,加快了工作进程。同时坚持制度先行,在工作中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工作办法和内部制度,并不断加以修订完善,通过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确立,保证了各项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对内对外军形成了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有效防止采购中可能会出现的腐败问题,保证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五、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几点不足。

1、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是法制化的采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5年来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府采购法制宣传,但是一些预算单位的法制意识仍比较薄弱,随意采购、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的现象在少数单位中仍然存在。甚至于有个别单位明知需要进行政府采购,但却片面认为政府采购周期长、手续繁,将可批量规模采购的货物拆零成多个批次,逃避实施政府采购。这些违规操作,不仅降低了徐汇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模和效益,也对徐汇区政府采购的制度化、法制化进程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政府采购法》于今年正式实施后,对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需要全区各预算单位严格遵章守纪,依法采购。

2、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离不开规范有序地实施过程,需要与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紧密结合,通过增强计划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益,发挥政府采购的最大优势。但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徐汇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程度还存在一定缺陷,特别是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还比较粗放,尚不能与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相匹配。有的单位为了获得比较充足的预算,虚置政府采购计划;有的预算只有采购金额没有具体项目;有的预算连采购金额也只取估计数、总数上报。这些情况加大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的难度,无法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影响了集中采购、批量采购的比例和效益的提高。

3、政府采购的工作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徐汇区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采购方式和高效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相对于徐汇区政府采购规模快速上升的势头还有比较薄弱的地方。对此,需要我们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对预算单位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加快建立和完善徐汇政府采购网站,积极应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手段,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新的管理要求相配合,进一步提升徐汇区政府采购的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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