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专稿
  
        

一位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的倡导

   

编者的话: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上海华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佩勋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后认真学习,并制订了自律七条。他认真学法、严于律己的精神使我们感动。现将他的学习体会和自律七条公布如下:

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政府采购法》的核心。作为首批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我在参与政府采购咨询工作过程中对这四个原则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特别是通过对《政府采购法》的学习,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每一位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在参与政府采购咨询活动中,都应严格按照这四个原则规范自律、依法评标。以下是我对自己的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1、 热爱政府采购工作,忠于职守,为政府采购工作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努力钻研业务,始终保持与政府采购咨询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务;

3、 只承担自己能够胜任的咨询服务,不承担自己无把握的咨询服务;

4、 始终为政府采购咨询而正直、精心地工作,不隐瞒真情,不讲假话,公正地提供咨询建议、判断或决策;

5、 不以权谋私,不吃宴请,不收礼金,不接受直接、间接的各种不正当的报酬;

6、 不得泄露与政府采购咨询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7、 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咨询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机构简介|采购目录|采购记事|联系我们

 

建议以IE 4.0以上,800*600或1024*768分辨率,16位增强色浏览

(C)1999-2002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东方苑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电话:(+86)021-63185500, 63187492  传真:(+86)021-6318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