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增加"政府采购宣传协作媒体"
为了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日前,财政部在原有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之外,与《政府采购信息报》、经济日报社《政府采购专刊》建立宣传协作关系。
政府采购宣传协作媒体是指定媒体的补充,在宣传政策上接受财政部指导,协作不体现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以宣传改革工作为主,财政部不参与协作媒体的经营与管理。
财政部对协作媒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协作媒体若违反规定,国库司将对协作媒体提出批评或解除协作关系。(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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