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座谈会
2004年4月26日,财政部在长沙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座谈会,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条法司和国库司有关领导,以及部分省市财政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与会代表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稿)》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提出了建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03年9月由财政部组织起草,2003年下半年以来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本次修改稿。本次座谈会后,修改稿将于近期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本市政府采购部门专业人员出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作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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