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摘
  
        

河北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是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河北省从2000年起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开始试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从今年起,他们正式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实行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汇总、统一批复。部门每一个专项项目中所含的政府采购金额和所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都清楚地在预算中反映出来,而后对政府采购预算分类汇总后,进行打捆招投标采购,以取得规模效益和提高采购效率,对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其资金财政不再拨付部门,采购结束后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体系:制度与技术规范标准相结合为使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制度体系》。该体系框架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标准体系两大部分。

制度体系主要是从制度管理的角度,用规章制度的形式对新预算管理模式的表现形式、基本内容、职责划分和运行机制等进行规范。通过建立预算管理的制度体系,使预算管理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均有制度依据,都有详细明确的办法和规定,以保障预算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技术规范标准体系主要是从技术管理的角度,对预算的编报、审核、执行、决算等有关方面的信息资料、管理技术等制定统一的标准,提出规范化要求。通过确立技术规范标准体系,使预算管理从部门基础数据填报、财政审核确定标准定额,编制部门预算文本到预算指标管理体系,都有规范、标准的样本格式和软件系统,便于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日常管理。职责:分关把守 各负其责河北省明确了财政厅和省直部门的职责。省财政厅的职责是统一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根据规定的预算管理职责,负责审核编制省级各部门预算草案、批复省级部门预算和决算、组织和监督省级部门预算的执行。财政厅内部涉及预算编制职能机构的职责包括预算处统一负责具体编制省级部门预算草案,根据财力和平衡情况提出部门及单位专项支出限额,批复省级部门预算(包括所属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并批复部门预算调整事项,管理部门预算总指标。

预算编审中心具体负责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负责管理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及数据库,制定部门正常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方案,审核部门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建议计划,审核部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及管理省财政预算项目库,审核汇总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文本;负责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最终审核、汇总。

部门预算主管处按照省级各部门职能分工,对相关部门预算实行对口管理。审核部门预算专项公用经费及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建议计划,并对项目进行排序;指导、参与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项目的审核论证,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审核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审核部门用款计划,审签部门预算拨款申请,对部门项目预算调整提出审核意见;监督部门预算执行,对部门预算进行分析评价;审核部门决算;负责分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初步审核、执行、监督;负责对分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过程中特殊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拟订《河北省政府采购目录》草案;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对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特殊事项提出会办意见。

省级预算部门对部门预算管理负有主要和直接责任。具体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计划和决算草案,按照财政厅批复的预算下达所属单位预算,组织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组织上缴预算收入,按要求向省人大有关机构、省政府及财政厅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按照财政厅要求定期报告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财政厅、审计厅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监督。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按财政厅和所在部门预算管理统一要求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具体工作。

程序:"三上三下"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应包括在部门预算文本之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自下而上的程序,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河北省财政厅于每年3月份部署预算编制工作,11月20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功能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整个预算编制过程划分为6个阶段,并遵循"三上三下"的程序。

6个阶段是布置预算编制、编制预算建议计划、财政审核、征求意见和编制部门预算文本,编制并上报预算草案、批复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行"三上三下"的程序。"一上"是预算部门于8月上旬向财政厅报送部门预算收支计划和单位基本情况的同时,上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一下"是河北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年度预算编制纲要和审核汇总的部门收支建议计划情况,于8月底下达部门支出限额和预算建议计划初步审核意见时,将属于政府采购的专项公>用项目、专项项目下达给部门。"二上"是部门于9月15日前根据限额和财政厅意见,调整预算建议计划,编制部门预算文本,同时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入部门预算文本,报财政厅。"二下"是财政厅根据政府定的预算草案调整修改部门预算及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文本,于10月上旬下达部门征求意见。"三上"是部门于10月15日前向财政厅反馈部门预算及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文本意见。"三下"是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财政厅在30日内批复省级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下达所属单位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预算编审中心在15日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形成省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

项目:细化到位

各部门(单位)在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预算草案时,其专项公用项目、专项项目要按以下要求细化:购置费要细化到购置物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市场价、总价、资金类型、 供应时间等情况;修缮费要细化到每一个修缮项目的名称、 地点、面积、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招标费、各种材料数量、单价及金额、工时费、门(窗)费、施工管理费、税金、分项目金额、总金额等;基本建设划分基本情况、相关费用、土建、内(外)装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部分;印刷费要细化到机关零星(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联系和结算)印刷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大宗业务印刷两部分。属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大宗业务印刷的还应列出印刷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印刷时间;网络工程要细化到网络设备购置、软件开发、机房装修、网线布置、月租费等。设备购置部分还应列出设备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市场价、总价;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也要比照上述办法出具申请资金的依据及其清单。凡编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在河北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其资金不再拨付部门。部门实行政府采购以后,由集中采购中心按合同约定直接向供应商付款,不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不拨付部门,二不结转下年使用,由财政平衡财政预算。这样,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河北省都实行了政府采购,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规模,增强了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自觉性。(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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