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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临近,集中宣传《政府采购法》的活动在申城全面铺开。12月25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下发,使本市《政府采购法》宣传掀起高潮。在市财政局悬挂的"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标语横幅,揭示了这次集中宣传的主题。
连日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新闻晨报》、解放日报报业集团《IT时代》分别采访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劳动报》、《上海经济报》等媒体连续报道了上海自1999年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规范管理、规范操作,完成采购金额145亿元,年均递增83%的成绩。上海政府采购网开通三年来,不断提升办事和服务功能,12月26日,首页点击数已突破40万人次,今年更是以每天逾千的点击数倍受社会关注。
12月份以来,本市各级政府采购机构纷纷组织《政府采购法》的学习辅导,市和区县的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开展了《政府采购法》的宣传。12月30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全市56家获得政府采购中介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政府采购法》培训。12月31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并下发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工作基本规程(试行)》。《政府采购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采管办还将邀请市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预算单位、供应商和招标中介机构等就贯彻《政府采购法》进行座谈。
日前,上海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是一个长期任务。随着《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上海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构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扩展政府采购范围,借《政府采购法》实施的春风,使上海的政府采购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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