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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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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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就下述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相关设备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兴趣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设备需求清单
二、报价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满三年的国内企业单位;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制造厂商(包括出具授权证书的代理商)须具有相关产品三年以上生产或销售服务经验; 4、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2、报价单位必须对“设备需求清单”中所列的全部设备进行报价,不得拆分报价; 3、报价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或优于上表列出的产品技术参数等指标,并作详细描述(包括技术性能介绍、指标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对照表等); 4、报价单位必须作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应写明保质期的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保修的内容、相关费用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后的人员培训以及其他的承诺; 5、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交货、服务及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除由于数量的增减并经用户单位确认后可依据单价调整外,一律不得变更。 四、需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证明、产品销售代理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相关业绩一览表。 五、报价截止时间:2005年1月13日下午16:30。 六、报送方式:密封递交至下述地址。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21号105室 联系人:郭轶群、王爱萍 电
话:021-57823468 传
真:021-57720385 本项目评审结果将于网上公布,未选中者恕不另行通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1月6日 附件: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相关设备报价一览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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