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
--有关卢湾区部分预算单位所需电脑询价采购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卢湾区部分预算单位所需电脑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性能和技术要求、参考品牌及型号

数量

1

台式电脑

IBM 8175-MCN :

P4 3.0G(HT)/256M DDR/80GB/DVD-ROM/1.44M/100BT/键盘/光电鼠标/TurboLinux

8

2

台式电脑

IBM 8175-1HC:

    P4 2.8G/256M DDR/40G/ DVD-ROM /100BT/1.44M/键盘/光电鼠标/TurboLinux

10

3

台式电脑

IBM 8175-1HC:

    P4 2.8G/256M DDR/40G/48×CD/100BT/键盘/1.44M/光电鼠标/TurboLinux

69

4

显示器

IBM 17”液晶显示器

31

5

显示器

三星 173P:17”液晶,银色可折叠式

10

6

显示器

三星 710N:17”液晶,白色

44

7

切换器

方正兰康 KVM-211(含线)

3

 

UPS

APC SU3000UXICH 延时2小时(增加的电池采用沈阳松下电池)

1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
* 请将标准配置和特殊附件分开报价,并将标准配置列清。除表中特别注明外,所需产品均为出厂标配。
* 电脑所有配件均需采用IBM原装配件。
*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服务:
(1) 现场安装和调试;
(2) 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4) 三年保修、三年现场、三年免费服务;
(5) 提供接报修后当日二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必须为IBM 五星级代理商或有IBM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4、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上海市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技术人员。
三、报价
1、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04年12月20日下午1:30至2:30前往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价文件。
2、 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全部采购项目报价,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3、 进行报价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4、 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销售代理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的复印件、授权证明原件。
5、 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质保期及其他承诺。
6、 交货日期。
四、注意事项
1、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中标供应商应向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伍仟元为期一年的银行保函,合同执行中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提供水货、假货等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交货完毕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2、付款方式: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或发票复印件提交给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后二十(20)天内,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联系地址:思南路46号,近香山路
联系电话:53825835 传真:53825835 
联系人:刘庆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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