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
--有关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浦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的保险管理,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200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公司,本次采用竞争性谈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保险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并经采购中心资格预审后,选择合格的保险公司参加谈判。
一、 车辆险内容: 
车辆基本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参加定点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约1000辆左右。
二、 报名保险公司的要求:
1. 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
2. 须具备汽车保险业务营业范围;
3. 须具备完善的保险服务体系;
4. 须具备汽车保险经验和良好业绩;
三、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未在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应在本网站www.shpd-procurement.gov.cn登记,并按照登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登记代码证等相应资料。已在本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可不再提供,但如有信息变更或补充应另行提供。
2、供应商应采用传真方式报名。传真件应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报名时间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印章。未按要求报名本中心有权利不予受理。如报名供应商数量过多,本中心保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权利。
四、 报名时间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于2004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传真报名。
五、 报名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民生路1399号13楼1306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68542626 报名传真: 68541155--606 
报名联系人: 陶智全
邮 政 编 码:200135
六、发放谈判文件
定于2004年12月21日上午10:00前带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采购中心参加抽签仪式,(如报名供应商数量过多),并向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发放谈判文件。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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