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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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第683号信息--有关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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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2003年政府采购目录》,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上海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期限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联合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维修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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