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640号信息--有关中央空调系统招标

   

1、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全部货物提交密封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下列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最多可授权2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间优先)。
招标编号:SHZC2002C60200 
招标项目:变冷媒流量热泵型中央空调系统。室外机8台,室内机66台,系统总冷量672KW;全热交换新风机8台等。控制方式为末端就地控制。使用单位为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范围:空调系统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吊装就位、安装、施工配合、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
交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工地现场。
交货日期:2003年5月20日之前货物运到工地现场,2003年6月20日前验收完毕。
交货状态:空调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相应空调产品的制造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书面委托证书;(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一方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水暖电作业分包企业资质;(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6)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厂家必须已经通过ISO90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7)财务状况正常。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3年3月7日起每天(工作日)9:00~11:00、13:00~16:00,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厂家的书面授权证书、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到下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现场踏勘时间定于2003年3月17日上午9:30,同交货地址。现场踏勘时提供施工图纸。
5、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3年3月27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或专递到下述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兹定于2003年3月27日14:15(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站(网址:sh-procurement.gov.cn)上查询。

买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 
电话:(021)63185500-4055
传真:(021)63185569
邮政编码: 200011
联系人: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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