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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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65号信息--有关冷库及颗粒物加工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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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集中采购。 二、设备需求及参考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一)造粒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
混合和造粒在同一容器中完成, 2.
生产能力,每次可投料15-20公斤, 3.
能够制备大小不同的颗粒。 4.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5.
由销售公司负责安装。 (二)原料清洗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
可以清洗3mm以上的物料,
2.
必须配备自动上料输送机,
自动出料机构, 3.
每小时可清洗物料200-300公斤。 4.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5.
由销售公司负责安装。 (三)超细粉碎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
对于纤维性高、韧性高、硬度高及一定含水率的物料均可适应, 2.
可适用于干式粉碎和湿式粉碎,在湿式粉碎时可用水、乙醇或其它溶媒; 3.
适用于200目-1000目的超细加工; 4.
每小时可粉碎物料1-2公斤。 5.
有水冷夹套. 6.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四)超滤设备/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l
超滤水的能力500L/小时,
l
配备截留分子量的不同超滤膜两套, l
能同时满足超滤和纳滤的要求。 l
设备接触物料的材质为不锈钢,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五)自动胶囊灌装成套设备/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
胶囊灌装机: l
生产能力
800粒/小时,
能自动完成对播囊、分囊、充填、皮囊剔除、锁囊等工序,适用于自动充填粉状、微丸状胶囊剂药品等的充填; l
胶囊上机率大于99%,装量精度小于4%; l
参数控制为触摸屏控制,有PLC可编程控制器; l
减速电机、真空泵、分度器和加料电机用进口设备。 l
配备不锈钢水外循环水箱, l
另配不同规格胶囊模具4付。 2.
胶囊包装机: l
生产能力
80~200板/分,7.2~23.6万粒/小时, l
具有对版加热,正压成型,双联加热、热封、批号、压痕、计数、冲裁等功能,所有功能连续自动完成。 l
最大成型面积160×240mm l
最大成型深度26mm l
行程可调范围40mm~160mm l
另配不同冲模药模10付。 3.
胶囊抛光机: l
生产能力胶囊6000粒/分,可以对胶囊抛光和消除静电 l
可自动剔除装量轻微、空壳、碎片以及帽体分离的胶囊。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六)片剂包装成套设备/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数片装瓶机
l
适用于不同直径的药丸、软硬胶囊、片剂等的计数和装瓶,单瓶装量10-1000粒可调,数片速度1000-4000片/小时。 l
适用于不同规格药瓶,要求可以对直径20-100mm,高度20-120mm进行装瓶。 l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2.旋盖机: l
具有自动理瓶盖的功能, l
旋盖速度为50-100瓶/分, l
适用于直径35-100mm,高度45-200mm的各种规格的瓶子的旋盖。 l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3.封口机生产能力 l
生产能力50-120瓶/分,
l
生产能力药瓶瓶口直径20-70mm高度50-150mm的药瓶的封口, l
加热功率可调。 l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七)保鲜梯度库/数量:1座。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l
冷库结构:六间连体结构,库与库之间的隔板与其它库板材质相同。 l
冷库体积:50m3冷库六间,四间可在0-20℃范围任意调温,两间可在-10-0℃范围任意调温,各间温度可以单独控制,温度控制精度为±1℃。 l
控制体系为微电脑控制,液晶显示控制参数, l
冷库地板为木地板 l
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单间冷库具体参数:
(八)原料精选设备/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l
可以对质地较硬和纤维性的原料进行分级粉碎,对粒径小于5mm的颗粒进行粉碎,可以得到颗粒小于300目的颗粒, l
生产能力
2kg /小时, l
带冷冻设备,有冷却夹套,温度可以降温到-35度, l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l
能满足GMP审查的要求。 报价须知:1、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2、以上设备的报价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3、供应商将全部货物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提交给本中心后,本中心在十五(15)天内,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供应商支付。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4年12月29日前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并将技术与商务文件密封送到下列地址。 各响应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话)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详细说明、相关产品的市场业绩(近三年、上海地区);响应单位资格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代理证明的复印件和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说明文件);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可对上述项目全部或部分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报价文件应包含设备单价、选配件单价、安装调试费等;供货周期;设备产地;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样本;国家批准的各类计量、检测、药检产品证明文件及各类生产、销售证明文件等。 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200011) 单位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63185500-4055 传真电话:
63185569 联系人:
姜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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