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64号信息--有关分析仪器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集中采购。
二、设备需求及参考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一)CI胶印油墨打样机(IGT印刷适性仪的附件)/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技术指标
1.符合国际标准ISO3783-80"纸和纸板印刷表面强度的测定"(电动加速法)仪器的要求。
2.符合中国标准GB/T17001.1-97防伪胶印油墨中关于性能测试用印样纸的制作要求。
2、配置
与IGT印刷适仪配套的CI胶印油墨打样机一台
3、用途
专用于防伪胶印油墨的墨性测试
4、功能
通过匀墨单元,可得到已知墨层厚度,再现性好的胶印样条,供配色系统,墨性测试使用。
(二)便携式分光光度仪/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测量光学系统:D/8度(漫射照明/8度角测量),DRS光谱感应器;
2.测量孔径:4mm,8mm,14mm;
3.光源:脉冲式充气丝钨灯;
4.标准照明体:C,D50,D65,D75,A,F2,F7,F11,F12;
5.观察角度:2度,10度;
6.光谱范围:400nm-700nm;
7.接收器:硅光电二极管(蓝光增强);
8.光谱波长间距:10nm;
9.仪器台间差:0.1?ECMC;
10.测量范围:0-200%反射率;
11.测量时间:2秒;
12.灯泡寿命:500,000次。
配置:主机、校正标准、交流电转换器、专业色彩品质控制软件。
用途:防伪技术产品的不透明度和颜色力度测量。
(三)高精度节能型恒温恒湿自控系统/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温度控制范围(15-30)摄氏度,控制精度±0.5摄氏度。
2.相对湿度控制范围(47-70)%rh,控制精度±2% rh。
3.系统满足ISO187-90的技术要求。
配置:高精度节能型恒温室机组1组,传感器(室内外) 2套,自控系统1套,通风系统 1套,实验台1套,6.室内装饰 30M 2
用途:用于防伪技术新产品如纸张,油墨,标志,电子标签等技术指标测试提供标准环境。
功能:
1.传感器内设有上限超温保护器,当室内温度高于设定上限时,能使加热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
2.通风管道内装有防火阀,当通风温度提高至70摄氏度时防火阀门自动关闭,同时恒温恒湿控制电气箱的控制电源自动切断,机组全部停止工作。
3.恒温恒湿控制电源设有断相断电保护,电源断相时,压缩机停止工作,电源恢复,电器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4.恒温恒湿控制系统,设有延时保护程序,控制压缩机关闭再启动的时间间隔。
5.通风系统中没有新鲜空气自动补充风机。
6.调温系统可根据室外气候变化,自动选择调温功率,加热与制冷机组都可阶梯状工作。
以上三个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陈惟英,电话:64109749。
(四)安捷伦6890气相色谱仪配件/数量:1批。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 液体自动进样器
(1) 8位液体进样塔
(2) 100位样品托盘
2. 气体顶空进样器
(1) 12位经济型顶空进样器 (含主机、手动压盖器、100个样品瓶和盖、垫、连接线等)
(2) 顶空必备附件:
信号线
溶剂残留分析专用柱
20ml顶空瓶100只
顶空瓶铝盖和垫各300只。
(五)纯水系统/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日用水量 100 200L
流速 10L/h
电阻 >=75MΩ
电导率 <0.2μs/cm
总有机碳 <30ppb
颗粒 1cfu/ml
截留率 >99.9%
回收率 24%
配置:国产自来水预过滤主件,去离子水制水系统(含10μm、100μm滤芯),反渗透膜前柱,30升储水箱(含空气过滤器),反渗透柱清洗药片50片。

报价须知:1、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2、以上设备的报价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3、供应商将全部货物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提交给本中心后,本中心在十五(15)天内,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供应商支付。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4年12月29日前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并将技术与商务文件密封送到下列地址。
各响应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话)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详细说明、相关产品的市场业绩(近三年、上海地区);响应单位资格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代理证明的复印件和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说明文件);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可对上述项目全部或部分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报价文件应包含设备单价、选配件单价、安装调试费等;供货周期;设备产地;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样本;国家批准的各类计量、检测、药检产品证明文件及各类生产、销售证明文件等。
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200011)
单位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63185500-4055
传真电话: 63185569
联系人: 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20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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