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61号信息--有关中心供应室器械

   

一、项目概况:
我采购中心受上海市肺科医院委托,采购一批中心供应室器械。
二、设备需求:
1、 清洗消毒器(2套)
主要规格要求:
系统:
a全自动微电脑智能控制系统;
b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c工作过程实时显示;
功能:干燥空气的双重加热和隔热系统;
消毒方式:电加热;
新风过滤:过滤0.3的颗粒;
单次循环消毒器械容积:≥65升;
每小时处理器械量:≥600件;
门:双门通道;
玻璃观察窗;
下开式,打开时可作为工作台
体积:≤750*900*1900
外壳:不锈钢

2、 软水机:(1套)
主要规格要求:
a处理量:40升/小时
b再生次数:每周1~7次可选;

3、 纯水装置:(1套)
主要规格要求:
a处理量:150升/小时
b水质量:<20μS/cm
c技术原理:反渗透技术

4、 超声波清洗器:(1台)
主要规格要求:
a 全数字式:定时、检温
b清洗仓容积:≥18升
c附件:内配清洗网筐
d材料:内槽、容积盖为不锈钢

5、 清洗枪:(1把)
主要规格要求:
a清洗介质:可使用自来水
b干燥:可使用压缩空气
C 喷头:≥8只。

6、 全自动封口机:(1台)
主要规格要求:
a操作方式:自动、连续热压;
b封口温度:可调;
c打印机:内置
d预热时间:≤60秒
e系统连接:外部打印机及中央文件记录系统

7、 塑料包装袋切割机:(1台)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4年12月28日前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提供报价文件(一式二份)。
请各响应单位提供下列文件:
1、 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针对上述项目提供产品彩色样本);
2、 同型号市场销售业绩(上海地区、近三年);
3、 响应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资机构登记证、医疗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已向采购中心提交过相关证明文件的单位可不再提供;
4、 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许可证;
5、 制造厂项目投标委托书;
6、 法人授权委托书;
7、 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 设备报价(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
9、 售后服务承诺书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5室(200011)
单位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
联系电话: 63781049 63185500-4054
传真电话: 63185569 联系人: 冯正风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17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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