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21号信息--有关动物行为分析系统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动物行为分析系统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如果是代理销售商的话应具有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厂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
(3)财务状况正常。
招标编号: SHZC2004C14695
招标项目:动物行为分析系统(大鼠、小鼠)。使用单位: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内容:动物行为分析系统(大鼠、小鼠)1套。
项目范围:仪器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
交货地点和项目现场: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日期:2005年1月25日之前货物运到项目现场,安装并验收完毕。
交货状态: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4年11月18日起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标书150元人民币。
2、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2月7日14:00时之前送达下述地点405室,同时应将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定于2004年12月7日14:15时在下述地点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准时出席。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姜诚东 电话:63185500-4055
电子信箱:jcd@shzfcg.gov.cn 传真:63185569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18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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