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16号信息--有关安保系统改造工程

   

一、项目概况:
我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就安保系统改造工程进行采购。
二、安保系统需求:
1、 项目用途与功能:
为了保障法院的正常工作次序,完善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对原系统的末端设备和部分前端老化设备进行改造,使原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
2、 项目设计概况和要求:
审判办公楼,楼高17层,其中地面层为车库和设备用房,一到三层为审判法庭,四层以上为办公用房。安保系统分为两个中心机房,即大楼安保机房和法警安保机房。目前前端共安装摄象机220台,其中进入安保机房信号为135路,部分信号两个机房共享,原系统的矩阵切换器为美国威康的设备。红外报警探头50个,紧急按钮50个,两个机房均能显示报警的信号。
该系统自大楼建成后使用至今已有4年多时间,部分末端设备老化,并且随着硬盘录象技术的成熟,传统的记录方式已不适应现代技防要求,所以需要改造的内容为:
1)记录系统的改造:
原来的画面分割显示,加长时间录象机记录的方式,由于回放的图象模糊,随着录象机使用的时间增加,磁鼓磨损加大,回放的图象更加模糊,不符合安保的要求.所以要求换成16路硬盘录象机,MPEG4的压缩方式,要求配置存储1个月的内存容量。并且可以对需要的画面进行刻录,记录在光盘上,作为资料保存。
2)电视墙的改造:
显示器的布局做了调整。所以要求更新电视墙,新电视墙中间布置一块等离子显示设备,显示当前重要观察的区域,大屏幕可以显示单画面也可以显示多画面。电视墙上的监视器全部换成液晶电视机。以保证图象的清晰度。电视墙靠墙做成圆弧型,与机房高度一样,宽7米左右,所有的设备放在边上标准柜中。电视墙中的接线全部更新。
3)操作台的改造:
更新操作台上的显示器,和矩阵切换操作键盘。控制台上换成4台液晶显示器。对原来的防盗报警系统增加多媒体报警显示,报警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需要时可以任意调用显示或打印。
4)对明亮的通道、底层的出入口、电梯厅改换成彩色摄象机。
3、 其它要求:
1)所有更新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指标均不得低于原来的设备性能。
2)改造后的系统应符合技防的要求。
3)对原系统存在的不足之处,应于纠正。
4)项目费用中包含施工、安装、调试费用。
5)所有设备需提供一年质保。
三、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品牌

数量

原产地

1

彩色摄象机

TK-C721

JVC

20

中国

2

42”等离子显示器

42PD300

PHILIPS

1

中国

3

等离子架

定制

 

1

中国

4

硬盘录象机

XH-2016

讯辉

9

中国

5

硬盘

120G

迈拓

36

中国

6

分配器

JVCSE

安视

9

中国

7

液晶电视机

LT3202P4

SVA

16

中国

8

液晶显示器

172N

三星

4

中国

9

外置式刻录机

8824MP

 明基

1

中国

10

报警软件

GCW-2000

 安定保

1

中国

11

键盘鼠标切换器

EZ-8104D

怡忠

1

中国

12

键盘鼠标切换器

EZ-8108D

怡忠

1

中国

13

控制台

 

定制

1

中国

14

电视墙

 

定制

1

中国

15

静电地板

 

 

40

中国

16

接口、线缆

定制

 

1

中国

17

安装施工费用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
*请将标准配置和特殊附件分开报价,并将标准配置列清。除表中特别注明外,所需产品均为出厂标配。
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于11月16日下午2:00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地址:中山北路567号,联系人:吴海银,联系电话:56700000*806,56322220
四、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壹年以上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 售后服务:
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 现场安装和调试;
(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4)卖方接到使用单位的报修电话后,市区范围内维修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位, 一般维修应在8小时内完毕。
(5)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六、 报价:
1、 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2、 进行报价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3、 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设计、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如已报送过,可以免报。
4、 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七、报价评审与回复:
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报价最佳性价比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 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一式二份)请在2004年1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单位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63185500-4053
传真电话:63185569
邮编: 200011
联系人: 傅旭明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 年11 月 9 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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