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513号信息--有关粒状物成型、清洗、烘干、混合等设备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集中采购。
二、设备需求及参考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1、造粒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混合和造粒在同一容器中完成;
生产能力,每次可投料15-20公斤;
能够制备大小不同的颗粒;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2、原料清洗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可以清洗3mm以上的物料; 
配备上料输送机, 自动出料; 
每小时可清洗物料200-300公斤;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3、烘干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需要带式烘干机;
干燥强度60-100公斤水/小时;
蒸汽加热;
干燥单元数 4个, 带宽1.2米;
干燥时间 0.2-1.2小时可调;
干燥温度 50-120度可调;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4、超细粉碎机/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对于纤维性高、韧性高、硬度高及一定含水率的物料均可适应;
适用于200 - 800目的超微加工;
每次可粉碎物料10公斤;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5、提取浓缩成套设备/数量:1台。
提取工艺要求: 可以进行水提醇沉,醇提水沉的提取工艺,然后对提取液浓缩流水线可以进行酒精回收和酒精蒸馏。
提取流程图如下: 水提取 过滤 浓缩 酒精沉淀――收集沉淀(除乙醇) 沉淀溶于水中 真空干燥(或喷雾干燥)。
有机溶剂提取 过滤 浓缩 水沉淀 ―收集上清(除乙醇) 真空干燥(或喷雾干燥)。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提取罐体积2000L,可以用于水和有机溶剂的提取;
配有药渣粗过滤和精过滤设备,可以对粉碎过的原料提取液进行连续过滤而不发生堵塞现象;
配备适量的水、提取液、酒精储液罐;
配备合适的浓缩设备;
配备有机溶液回收塔、浓缩罐;
配备适量的酒精沉淀罐;
配备适量的配料罐用于喷干前的酒沉样品的稀释;
配备酒精蒸馏塔;
整套系统包括必要的管路;
预留提取浓缩的在线监控系统的接口。
6、真空干燥设备/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烘箱形状为方形, 箱内尺寸为1500*1220*1400mm(长*宽*高)左右;
蒸汽加热;
配备相应能力水循环抽真空的设备;
真空度可达0.1mBar以上。
设备材质为不锈钢。
7、喷雾干燥设备/数量:1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有冷却夹套,带汽扫装置,对真菌提取物等粘性较大的物料能进行喷雾干燥,干燥的粘性较大提取物不粘喷雾腔的内壁;
喷干量, 每小时20-30升水;
物料接触材质为不锈钢;
该设备在生产线上将与提取浓缩成套设备用管路相连,最好与提取浓缩成套设备打包提供。
8、高速混合机组/数量:1套。
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混和重量MAX2000Kg,4个混合机臂;混合浆叶可调,可更换;底部带有一个机械锁定气动双开门;混合机腔体,转子各底部要求不锈钢制成;主轴驱动机构为模块化设计。

报价须知:1、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2、以上设备的报价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4年11月17日前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并将技术与商务文件密封送到下列地址。
各响应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话)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详细说明、相关产品的市场业绩(近三年、上海地区);响应单位资格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资机构登记证、产品销售代理证明的复印件和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说明文件);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可对上述项目全部或部分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报价文件应包含设备单价、选配件单价、安装调试费等;供货周期;设备产地;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样本;国家批准的各类计量、检测、药检产品证明文件及各类生产、销售证明文件等。
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200011)
单位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63185500-4055
传真电话: 63185569
联系人: 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8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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