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487号信息--有关办公家具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委托,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家具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上;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经验;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记录;
(5)在上海有固定的经营、安装、售后服务机构;
(6)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财务状况正常。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家具等
谈判编号:SHZC2004C13779
项目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包括2个分包
A包:办公家具: 班台62套(规格:1800*900*760、1600*800*760)、沙发茶几28套、会议桌椅等54件。
B包:剧场椅等:剧场椅60只、钢制排椅(三人位)4只。
项目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项目地址:北翟路2901号
交货日期:拟定于2004年12月20 日之前,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货。
3、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可于 2004 年10月21日-10月27日每天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4、供应商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包进行投标。采购人可以根据谈判小组建议进行授标。
5、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 2004 年 11 月 11 日10:3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下述地点,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在报价的同时,需提交所报产品实样,具体实样要求见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北翟路2901号。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旭明 电话:63781057 传真:63185569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 年 10月20 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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