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463号信息--有关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容错备份及机房改造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委托,对其所需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容错备份及机房改造》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全部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SHZC2004-10619
招标项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容错备份及机房改造
其中第一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容错及备份系统
第二包:治安总队计算机主机房改造需求说明书

合格的投标人至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贰佰万元人民币;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有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
4、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第一包必备)
5、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4年9月22日起每天(国定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0月13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4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定于2004年10月13日10:3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4室(200011)
电话:(021)63187493、63781056 传真:(021)63186094
联系人:秦志龙、解继涛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procurement.gov.cn)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9月21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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