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462号信息--有关厨房设备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委托,对厨房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有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上海市工业产品准产证》、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准许销售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
(6)投标人必须已经通过ISO90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
(7)财务状况正常。
招标编号: SHZC2004C70320
招标项目:厨房设备招标采购。
使用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范围: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
交货地点和项目现场:锦绣路2535号
交货日期:2004年11月30日之前货物运到项目现场,2004年12月15日前安装验收完毕。
交货状态:厨房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4年9月20日起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标书150元人民币。
2、招标方将于2004年9月29日上午9:00组织现场踏勘,过后不再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地址同交货地点。
2、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0月11日14:00时之前送达下述地点405室,同时应将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定于2004年10月11日14:15时在下述地点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4、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或www.sh-procurement.gov.cn)上查询。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姜诚东
电话:63185500-4055
电子信箱:jcd@shzfcg.gov.cn
传真:63185569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9月20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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