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1197号信息--有关车辆询价

   

我采购中心现根据用户需求,采购下列车辆:

一、帕萨特(VX232)1.8T(丝缎银),上牌一条龙:包括购置附加税、上牌杂费等(不包括保险) 数量1辆。
二、帕萨特2.0手排,上牌一条龙:包括购置附加税、上牌杂费等(不包括保险), 数量1辆。

上述报价,请注明最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如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按下列要求进行报价:
1、用人民币报价到元,并报单价和总价。
2、报价为上海市范围内任何地点的交货价,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供货单位将验收单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后15天内付款。
4、所供的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
5、报价时请注明车辆交货期和车辆出厂配置情况。
6、报价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经营许可和代理证明(已向我中心报送过的可以免报)。
7、报价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8、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9、报价可以用传真或其他方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传递到我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冯正风
联系电话:63781049、63185500-4054
传真电话:63185569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3月15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机构简介|采购目录|采购记事|联系我们

 

建议以IE 4.0以上,800*600或1024*768分辨率,16位增强色浏览

(C)1999-2002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东方苑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电话:(+86)021-63185500, 63187492  传真:(+86)021-6318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