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区采购中心与区机管局就闸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进行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推荐,区监委、审计部门现场监督,最终确定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公司等两家作为我区二○○三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商。区公证处并就闸北区公务用车保险评标(决标)会的整个过程及评审结果进行了公证。车辆险种确定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各预算单位可任选一家作为投保单位(其所属代理点不在范围内),直接与定点保险公司联系车辆保险业务。起保时间自2003年1月1日起,对有些车辆已脱保的(2003年1月1日到期)请尽快办理保险手续。各部门如果对险种有特殊要求的,请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原定点保险公司已取消。有关新确定的定点保险公司的公务车辆保险费率、服务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请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并及时转告下属单位,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闸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闸北区监察委员会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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