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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闸北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闸北区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一期)智能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ZZFCG08-002
招标项目:闸北区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一期)智能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
(一)、综合布线系统
(二)、计算机网络系统
(三)、视频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
(四)、电子公告和多媒体查询系统
(五)、多媒体会议系统
(六)、公共广播系统
(七)、有线电视系统
(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招标范围:
1、包括上述所有子系统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2、包括上述所有子系统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必须投报以上所有子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工程地点:闸北区灵石路725号。
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证书及施工证书贰级及以上;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证书及施工证书贰级及以上;
3、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8年
4月24日- 200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沪闵路9260弄3号501室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沪闵路9260弄3号501室。
联系人:冯晓明
电话:54970167/13761063958
传真:54970167×103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8年4月28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方将于2008年4月28日下午3点安排现场踏勘,同时举行招标文件澄清会。地址:闸北区灵石路725
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周三)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秣陵路80号5楼会议室。
八、2008年5月14日(周三)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秣陵路80号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闸北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电话号码:56651351
联 系 人:高成新
采购中心:上海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号码:63805390*7925
联 系 人:李 晴
上海市闸北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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